药品名称:注射用维生素C
功效主治:1.维生素类药。适用于 1.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大剂量静脉注射用于克山症,心源性休克时抢救。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2血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用法用量: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0.1g~0.25g,每日1~3次;小儿每日0.1g~0.3g,分次注射。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需遵医嘱。
化学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化学名称为L-抗坏血酸。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味酸;久置色渐变微黄;水溶液显酸性反应。
药理作用: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1、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7、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
不良反应:1、长期应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晕厥。
禁忌症: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尿pH下降。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10)镰形红细胞贫血。4、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贮藏方法: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