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孕甾-1,4-二烯-3,20-二酮
倍他米松软膏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 (1)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2)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3)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1 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其致溃疡作用。
2 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 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可加重低钾血症,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4 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5 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6 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其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7 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8 甲状腺激素可使其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与其合用,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9 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其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10 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紊乱的发生。
11 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尿效应。
12 与麻黄碱合用,可增强其代谢清除。
13 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14 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15 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16 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
17 与生长激素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口周皮炎以及继发感染。
1 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 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 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