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8粒,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等症状。⒉心脏病、高血压、甲亢、青光眼、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⒊服用后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并查发热原因。⒋服药期间不驾驶机动车辆、不操作机器,不从事高空作业。⒌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患者请遵医嘱。【老年患者用药】60岁以上患者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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