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于月经后重复使用一个疗程。 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8.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9.如出现过敏反应、局部疼痛、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应停药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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