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气怒,忌食辛辣食物。2.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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