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7.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8.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