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药仅为对症治疗药,如应用7日症状无明显好转,应立即就医。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5.本品无祛痰作用,痰多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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