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 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5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 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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