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伤风感冒长期未愈或同时有发烧者,不宜用本品,应到医院诊治。2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婴儿不宜长期使用。6 本品不应大面积使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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