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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