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3.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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