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药宜用温开水送服。2.服药期间忌气怒,忌食生冷油腻不消化之食物。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孕妇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