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 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 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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