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寒凉、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肝病、神经衰弱、心脏病、肾病、肺部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大便燥结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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