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儿童用量咨询医师或药师。5.痰量多者、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患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是否可用于哺乳期妇女尚不明确。【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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