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2. 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 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 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6. 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7.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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