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气怒,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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