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本品过敏者、哺乳期妇女、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 服用本品后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 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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