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2.使用本品时,请勿用其它去污剂,以免影响疗效。忌用热水烫洗。3.本品如有沉淀,不影响使用效果,摇匀后使用。4.孕妇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