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不宜与抗抑郁药、降压药、解痉药、巴比妥类、氯霉素、洋地黄甙类药物等并用。
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1.本品每日剂量不超过4次,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4.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即就医。
9.请将本品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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