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说明书
药品名称:布洛芬颗粒
性状: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适应症: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包)1,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包)1/2,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成份:布洛芬
药理毒理: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可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血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对于1-2岁的小儿,如24小时症状不见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生;对于2岁以上的儿童,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规格:0.1克×12包
贮藏:密封保存。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046
生产厂家: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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