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康贝林(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说明书
药品名称:宝康贝林(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
性状:本品为白色颗粒,无臭,在温水中易溶。
适应症: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袋,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袋。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成份: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泡腾冲剂0.5克。
药理毒理: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不良反应:不良反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肝脏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规格:0.1g*12袋
贮藏: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850
生产厂家:四川华新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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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康贝林(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同效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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