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服药时间 :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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