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复方鱼腥草颗粒
性状: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应症: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成份: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 为糊精、β-环状糊精、糖粉
药理毒理:1,抗菌,抗病毒 对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新型隐球菌,流感杆菌等多种致病菌有较明显抑制作用;具有体内抗感染作用,能明显抑制大肠肝菌引起的动物腹膜炎;对钩端螺旋体有抑杀作用,对流感病毒PR3株,PR8株,京科68-1病毒,埃可病毒和疱疹病毒均有抑制作用;并有,能减轻感染小鼠有肺部损伤,延长存活时间。2,解热抗炎 具有特异性升高肺和支气管的cAMP水平抑制抗原与IgE结合,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组胺而成为较好的抗变态反应剂;可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拮抗炎症反应及过敏性浮肿,并能抑制由同种及异种抗体引起的被动变态反应。3,增强免疫 本品可显著增强二硝基氯苯所致小鼠迟发超敏反应,明显诱导体内淋巴细胞转化,明显增强小鼠脾细胞的自然杀伤活性。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格:6克×10袋、6克×12袋
贮藏:密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131
生产厂家: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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