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风热清合剂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口服液体药用玻璃瓶装,60毫升/瓶 | 88毫升/瓶 |
剂型 | 溶液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2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口服,0~3岁每次2.5 ~ 5ml,3~6岁每次5~10ml,6~14岁每次7.5~15ml,一日4次,用时摇匀。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金银花、连翘、板蓝根、薄荷、柴胡、牛蒡子、荆芥穗、石膏、黄芩、栀子、桔梗、赤芍、芦根、炒苦杏仁、淡竹叶、枳壳、炒六神曲、僵蚕、防风 、甘草。辅料为三氯蔗糖、木糖醇、桔子香精。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 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6个月以下婴幼儿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或遵医嘱。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请及时服用,冰箱冷藏。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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