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 思利巴 |
生产厂家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远力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0.125g*12片 |
剂型 | 其他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96 | 国药准字H20163328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 5~6周岁,每次0.125g(一片),开始三天每天50mg(小半片),每日二次。 7~12岁,每次0.25g(二片),开始三天每天用0.125g(一片),每日二次。 早晚饭后口服,四周为一疗程,一般用1~3个月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 本品的主要成分是左旋多巴,其化学名称:3-羟基-L-酪氨酸。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反应有恶心、呕吐、心悸、体位性低血压等,一般程度均轻,不需处理。 2、使用过程中偶见眼睑痉挛,高血压、胃痛等。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道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严重心血管、肺、支气管、肾、肝及内分泌疾患者应谨慎用药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苯乙肼、异唑肼)使用者,需停药两周后方能使用本品。 3、 5岁以下的儿童慎用。 4、 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一年以上)使用。 5、 过量使用本品偶见一过性血钾下降,血浆醛固酮升高,血尿素氮轻度升高,血清谷丙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与胆红质升高,多数患者停药后能自行恢复。 6、 本品应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7、 如有不良反应发生,应立即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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