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062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用法用量 |
加温软化,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乌药、苏合香、香附(制)、全蝎、檀香、生川乌、生草乌、乳香(制)、没药(制)、肉桂、血竭、儿茶、木香、排草、丁香、辛夷、山柰、甘松、赤芍、桃仁、白附子、血余炭、红花、麻黄、三棱、防风、桂枝、白芷、僵蚕、秦艽、香加皮、大黄、莪术、栀子、当归、高良姜、威灵仙、羌活、独活、地黄。辅料为红丹、植物油。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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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有患处瘙痒、皮疹现象,将该药揭除后,可逐渐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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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孕妇禁用;有出血倾向或有感染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皮肤破溃处禁用。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