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97 |
国药准字H10950132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十二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10mg~30mg/次,3次/日,最大剂量可用至120mg/日。6~12岁儿童:5mg~15mg/次,每4~8h1次,最大剂量60mg/日。1~6岁儿童:2.5mg~7.5mg/次,3~6次/日,最大剂量30mg/日。 |
化学成分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不良反应 |
1.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2.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1.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2.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症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1 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2. 用药7 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孕妇慎用。5.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离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哺乳期妇女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1.老年用药请咨询医师成药师。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