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03 |
国药准字H32020659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滴眼。0.25%溶液(6ml:15mg)一次滴2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化学成分 |
羟丙甲纤维素 |
托吡卡胺 |
不良反应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本品0.25%溶液滴眼2~4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开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开角型青光眼。 |
禁忌症 |
本品禁用于对羟丙甲纤维素及其他辅料如苯扎氯铵等过敏者。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注意事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3.开瓶一个月后,不宜再继续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应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