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感冒灵颗粒 板蓝根颗粒
生产厂家 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中兴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规格 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剂型 颗粒剂 颗粒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081 国药准字Z36020488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半~1袋(5~10克),一日3~4次。
化学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症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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