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川贝清肺糖浆 | 小儿咳喘灵颗粒 |
生产厂家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瓶90毫升 | 每袋装2g |
剂型 | 其他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40 | 国药准字Z20053782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枇杷叶、苦杏仁、川贝母、麦冬、地黄、甘草、桔梗、薄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 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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