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麝香祛痛气雾剂 | 穿琥宁注射液 |
生产厂家 | 湖北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56毫升/支 | 40mg |
剂型 | 喷雾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342 | 国药准字H51023412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喷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肌内注射,成人一次40~80m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日400~800mg,用适量氯化钠注射液分二次稀释后滴注,每次不得超过400mg ,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乙醇,纯化水,抛射剂。 | 本品主要成份为炎琥宁,化学名称为: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3,19- 二琥珀酸半酯钾钠盐。 |
不良反应 | 除乙醇过敏者外,无明显不良反应。 | 静脉滴注后多见皮肤过敏反应和小儿泄泻,偶见过敏性休克及肝功能损害等报道。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在使用过程中偶有发热、气紧现象,停止用药即恢复正常。 2 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