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489 |
国药准字H35021117 |
用法用量 |
本品饭后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每次含漱2~5分钟后吐弃。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葡萄糖酸氯己定0.08毫克,辅料:薄荷脑、甘油、香精 |
碘甘油 |
不良反应 |
1. 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 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味觉改变。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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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新生儿慎用。2. 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 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