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489 |
国药准字H11020135 |
用法用量 |
本品饭后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每次含漱2~5分钟后吐弃。 |
口服,成人,一次1/2-1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葡萄糖酸氯己定0.08毫克,辅料:薄荷脑、甘油、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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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 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 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味觉改变。 |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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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糖尿病、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病等患者慎用。 2溃疡病患者禁用。 3儿童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