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氨酚那敏片 | 氨茶碱缓释片 |
生产厂家 | 江苏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精优长白山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 0.1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37 | 国药准字H22021461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1-3 10-15 0.5-1 4-6 16-21 1-1.5 一日3次7-9 22-27 1.5-2 10-12 28-32 2-2.5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1片)~0.2g(2片),一日0.3g(3片)~0.6g(6片);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 本品含无水茶碱(C7H8N4O2)应为氨茶碱标示量的74.0%~84.0%,含乙二胺(C2H8N2)不得少于氨茶碱标示量的11.25%。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 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 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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