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氨酚那敏片 | 畅沛 |
生产厂家 | 江苏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 R-Pharm Germany GmbH |
规格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 0.5mgx11片+1mgx14片/盒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37 | 注册证号H20171221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1-3 10-15 0.5-1 4-6 16-21 1-1.5 一日3次7-9 22-27 1.5-2 10-12 28-32 2-2.5 | 本品用于口服。首先按如下方法进行1周的剂量递增,之后推荐剂量为每日2次,每次1mg; 第1-3日:0.5mg,每日1次(白色片) 第4-7日:0.5mg,每日2次(白色片) 第8日-治疗结束:1mg,每日2次(淡蓝色片) 患者应设定戒烟日期并在此日期前1-2周开始服用本品。 对无法耐受本品不良反应的患者,可暂时或长期将剂量降至每日2次,每次0.5mg。 本品应用水整片吞服,餐前餐后均可服用。 患者应服用本品治疗12周。 对于经12周治疗戒烟成功的患者,可考虑续加一个12周疗程,剂量仍为每日2次,每次1mg(见[药理毒理])。 对于初始治疗未成功或治疗后复吸的患者,目前尚无后续12周疗程的疗效资料。 由于在戒烟疗程结束的最初阶段,患者的复吸风险较高。对于该类患者,可考虑在戒烟疗程结束时,逐渐减量至停药(见[注意事项])。 在他人的建议和支持下,有戒烟意愿的患者,戒烟治疗更易成功。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伐尼克兰。 化学名称:7,8,9,10-四氢-6,10-亚甲基-6H-吡嗪酰胺[2,3-h]-[3]苯并氮杂卓-(2R,3R)-2,3-二羟基丁二酸盐(1:1)。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