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西咪替丁胶囊 | 希笛尼 |
生产厂家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2g | PVC/铝箔泡罩包装。10片/板X 2板/盒。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512 | 国药准字J2017102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成人(20岁以上):一次1mg(1片),一日3次,饭前15分钟服用。 超过推荐剂量不能提高疗效。 不建议儿童和青少年服用,因为在这两个年龄组中尚缺乏用药经验。 |
化学成分 | 西咪替丁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酒石酸西尼必利。 化学名称:4-氨基-N-[1-环己烯-1-亚甲基)4-哌啶基]-2-乙氧基-5-硝基苯甲酰胺酒石酸盐 分子式:C21H30N4O4•C4H6O6 分子量:552.58 |
不良反应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 咽喉痛热; ③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下表列出的不良反应数据来源于国外临床试验以及上市后的使用经验报告。按照通用的频率标准分级:十分常见(≥1/10),偶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 * 发生频率不确定(从已有的数据无法估计) **锥体外系反应可伴随面部,颈部和舌肌痉挛,停止治疗后上述症状即可消失。 根据中国人群临床试验研究结果,还可见如下不良反应: ST段下降和房性早搏(2.09%)、面色潮红(0.52%)、锥体外系反应(0.52%)、血白细胞减少(0.52%)、皮肤瘙痒(0.52%)。 |
禁忌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出血、梗阻或穿孔病变的患者禁用酒石酸西尼必利,因为对于这些患者刺激性胃蠕动可能加重原有病情。 3、已确诊由于抗精神病药治疗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的患者禁用酒石酸西尼必利。 |
注意事项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老年患者中,长期使用本品治疗可能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虽然在体外研究中,使用远远高于临床治疗中血浆浓度的药物,提示本品可能导致心脏的复极化时间延长,但动物和人类的体内研究结果显示本品对心电图特别是QT间期没有影响。 3、对车辆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的影响 在采用酒石酸西尼必利治疗期间,应该避免从事需要高度警觉性的工作,例如驾驶机动车或者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器。 4、本品含有乳糖,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的患者,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的患者不能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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