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645 |
注册证号HC20170010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或遵医嘱。 |
仅限于外用。取本品适量均匀涂在患处,并轻轻按摩,每日2次。某些患者在生效后减少用药次数仍可维持疗效。每周用药不应超过100g。 |
化学成分 |
醋酸曲安奈德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泊三醇。化学名称:9,10-开环甾醇-24-环丙基-5,7,10(19),22-四烯-1,3,24-三醇。 |
不良反应 |
1 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 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有暂时性局部刺激,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面部皮炎。 |
禁忌症 |
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钙代谢失调患者以及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可能对面部皮肤有刺激作用,故不宜用于面部。涂药后应小心洗去手上残留之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