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316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1 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 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 运动员慎用。7 小儿避免使用。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