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顺峰康宁 | 氧氟沙星乳膏 |
生产厂家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规格 | 10克:0.1克 | 10g:30mg |
剂型 | 凝胶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18 | 国药准字H10950096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该药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每日涂患处2-3次。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偶有轻微刺激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该药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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