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人参口服液 |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金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75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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