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216 |
国药准字H20040963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ml用温开水稀释三倍后服用,一日3次,4~8周为一个疗程,如有必要可继续服用4~8周。 |
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2片。 |
化学成分 |
组成不定的含铋复合物。 |
法替丁。化学名:3-[[[2-[(二氨基亚甲基)氨基]-4-噻唑基]甲基]硫代]-N-氨磺酰丙脒。 |
不良反应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1、 循环系统:罕见脉率增加、血压上升及颜面潮红。 2、 消化系统:偶见转氨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罕见腹胀、食欲缺乏、便秘、腹泻、软便、口渴、恶心及呕吐等。 3、 中枢神经系统:罕见头痛、头重及全身乏力感。 4、 过敏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如出现过敏现象,应停药。 5 、其他:罕见月经不调、面部水肿及耳鸣等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1、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肝功能不全患者及小儿应慎用。 4、 本品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