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露聚糖肽胶囊 | 依托泊苷注射液 |
生产厂家 |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规格 | 5mg | 西林瓶包装,5支/盒。 |
剂型 | 胶囊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315 | 国药准字H20143143 |
用法用量 | 口服 | 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体瘤:一日60至100mg/m2,连续3至5天,每隔3至4周重复用药。白血病:一日60至100mg/m2,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表面积100至150mg/m2,连用3至4日。 |
化学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依托泊苷。 化学名称:化学名称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9-[4,6-O-(R)-亚乙基-β-D-吡喃葡萄糖苷]。 |
不良反应 | 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 注射局部:疼痛。 | 1.可逆性的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至14日,20日左右后恢复正常。 2.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腔炎等消化道反应,脱发亦常见。 3.若静脉滴注过速(<30分钟),可有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气管炎患者禁用,高敏体质者禁用。 | 1.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下者禁用。 2.心、肝肾功能有严重障碍者禁用。3.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滴时间速度不得过快,至少半小时,否则容易引起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2.不得作胸腔、腹腔和鞘内注射。 3.本品在动物中有生殖毒性及致畸,并可经乳汁排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和肝肾功能。 5.本品稀释后立即使用,若有沉淀产生严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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