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露聚糖肽胶囊 | 吉非替尼片 |
生产厂家 |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 UK Limited |
规格 | 5mg | 0.25g*10s |
剂型 | 胶囊剂 | 0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315 | 注册证号H20140471 |
用法用量 | 口服 | 推荐剂量为250mg(1片)每日1次,空腹或与食物同服。不推荐用于儿童或青少年,对于这一患者群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进行研究。如果有吞咽困难,可将片剂分散于半杯饮用水中(非碳酸饮料),不得使用其他液体。将片剂丢入水中,无需压碎,搅拌至完全分散(约需10分钟),即刻饮下药液。以半杯水冲洗杯子,饮下。也可通过鼻-胃管给予该药液。 无需因下述情况不同调整给药剂量:年龄、体重、性别、种族,肾功能,因肝转移而引起的中至重度肝功能损害。 剂量调整 :当患者出现不能耐受的腹泻或皮肤不良反应时,可通过短期暂停治疗(最多14天)解决,随后恢复每天250 mg的剂量。 |
化学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本品主要成分:吉非替尼? 化学名:N-(3-氯-4-氟苯基)-7-甲氧基-6-(3-吗啉丙氧基)喹唑啉-4-胺 分子式:C22H24ClFN4O 分子量:446.90 |
不良反应 | 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 注射局部:疼痛。 | 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腹泻、皮疹、瘙痒、皮肤干燥和痤疮,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1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约8%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CTC标准3或4级)。因不良反应停止治疗的患者仅有1%。 各身体系统发生的不良事件按发生频率以降序排列(多见:≥(greaterthanorequalto)10%;常见:≥(greaterthanorequalto)1%且<10%;少见:≥(greaterthanorequalto)0.1%且<1%;罕见:≥(greaterthanorequalto)0.01%且<0.1%;极罕见:<0.01%)。 可出现的不良事件总结如下: 消化系统:多见腹泻,主要为轻度(CTC1级),少有中度(CTC2级),个别报道严重伴脱水的腹泻(CTC3级)。 常见恶心,主要为轻度(CTC1级);呕吐,主要为轻度或中度(CTC1或2级);厌食,轻度或中度(CTC1或2级);口腔粘膜炎,多为轻度(CTC1级);继发于腹泻,恶心,呕吐或厌食的脱水口腔溃疡。 少见胰腺炎。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气管炎患者禁用,高敏体质者禁用。 | 已知对该活性物质或该产品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超敏反应者。 |
注意事项 | 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见‘药物相互作用’节)。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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