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315 |
国药准字H31022304 |
用法用量 |
口服 |
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实体瘤:一日60至100mg/m2,连续3至5天,每隔3至4周重复用药。
白血病:一日60至100mg/m2,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
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表面积100至150mg/m2,连用3至4日。 |
化学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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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 注射局部:疼痛。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脱发、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心悸、头晕,还可有低血压,静脉炎及骨髓抑制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气管炎患者禁用,高敏体质者禁用。 |
1 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下者禁用。2 心、肝肾功能有严重障碍者禁用。3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静注时,药液不可外漏,静滴时速度不得过快,至少30分钟,否则易引起低血压。2不能作胸腔、腹腔和鞘内注射。3不能与葡萄糖溶液混合,在5%葡萄糖注射液中不稳定,可形成微细沉淀。因此,应使用等渗盐水稀释。4有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