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50 |
国药准字Z20050479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3岁小儿,一次50mg(1粒),塞肛门内,症状不缓解,每隔
4~6小时重复给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3岁以上小儿推荐使用每枚100毫克的栓剂。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当归、川芎、桃仁、炙甘草、干姜(炭)、益母草、红花。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或轻度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
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
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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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活动期消化性溃疡以及重症腹泻者禁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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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
(2)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
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慎用。
(3)用药期间如出现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
即停止用药。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再次用药应间隔4小时以上。
(6)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7)本品为非口服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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