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舒尔经颗粒 | |
生产厂家 | 亚宝北中大(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09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经前三日开始至月经行后二日止。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辣及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小腹冷痛者不宜服。5.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 如平素即有乳房有块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 如服药后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不减轻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 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