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乳泉颗粒 | 悦康 |
生产厂家 | 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重15g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颗粒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24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王不留行、天花粉、当归、漏芦、穿山甲(炙)、炙干草。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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