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维尔固 | 双氯芬酸钠滴眼液 |
生产厂家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24g(盐酸氨基葡萄糖计) | 8毫升×8毫克 |
剂型 | 胶囊剂 | 滴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48 | 国药准字H20063524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75g(一次一粒),一日二次,吃饭时或饭后服用,6周为一个疗程或根据需要延长。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化学成分 | 双氯芬酸钠,其化学名称为: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 | |
不良反应 | 罕见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禁忌症 | 对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病人的研究。该药物的毒性和药代动力学试验数据并不表明对这些病人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在服药后应该定期检测肝、肾功能。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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