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雷宁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10mg | 88毫升/瓶 |
剂型 | 片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08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大于12岁的儿童每天1次,每次10mg。2~12岁儿童,体重>30kg,每次10mg,每天一次 ,体重≤30kg,每次5mg,每天一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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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在每天10毫克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禁忌症 |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由于抗组胺药能清除或减轻皮肤对所有变应原的阳性反应,因而在进行任何皮肤过敏试验前 48 小时,应停止使用本品; 肝损伤、膀胱颈阻塞、尿道张力过强、前列腺肥大、青光眼者应遵医嘱用药。 1 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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